服務條款
一、服務與認知
網站由好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負責維運,屬於線上教育服務平台,提供學員經由網際網路學習之服務。
二、接受條款
當網站瀏覽者或課程報名學員之家長報名本公司的課程,即表示同意並對本公司提供之課程方式、學員服務使用條款(下稱本使用條款)及其他相關規範等,均已知悉且有相當時間充分、詳盡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
三、監護權之行使
學員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所有內容後,學員始得依本使用條款使用本公司提供之報名課程。
四、會員資料真實義務
本公司係依法令及學員及法定代理人已閱覽且同意之「個人資料保護聲明」之規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如有洩露致損害其權益時,將依法負相關法律責任。
五、使用義務與責任
(一)學員使用本公司服務前,須自行配備上網所需之各項電腦或手機等軟硬設備,並自行負擔網際網路及電話等相關費用。使用本公司服務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使用慣例與禮節。若使用中華民國地區以外之網站連結,須同意遵守各該網站當地之相關法令。
(二)學員如有以下所列情形之一,本公司得視違反情節輕重或影響層面,而予以暫停課程,倘因此造成本公司損害,本公司並得請求會員負損害賠償責任:
1. 入侵或破壞本公司網站內部各項系統或設備、設施,植入病毒、木馬程式或其他具沾染及破壞性之惡意程式、癱瘓系統或有其他影響本公司系統運作或提供服務之行為。
2. 透過可供檔案傳輸軟體,傳送非法軟體、未經授權著作或其他具破壞或影響他人權益之軟體。
3. 利用線上視訊系統施行暴露、猥褻、性暗示、不雅行為、不當政治意圖或為足以影響本公司服務進行之行為。
4. 利用線上系統對本公司之語言顧問、講師、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學員施行言語或文字騷擾、謾罵、攻擊、妨礙服務秩序或其他不受歡迎之行為。
5. 有任何有損及本公司或協力廠商之信譽或有損及本公司負責人、董事、員工、其他學員之名譽之行為。
6. 在課程進行中或服務系統上,有銷售營利、政治請託、宗教宣揚或其他與課程內容無關之行為。
7. 利用本公司網站及系統平臺蒐集、探詢、索取員工、教學或其他學員之個人資訊、聯絡方式(例:電子郵件信箱、Skype 帳號、Facebook 帳號、Line 帳號、Wechat 帳號、QQ 帳號等)交友及財務狀況等等。
8. 與員工、教學顧問與其他學員進行非關學習服務目的之私人互動交流。
9. 利用公開競標、拍賣或以其他方式租、借、轉賣本公司學員資格或(及)服務項目、使用堂數等。
(三)學員因違反前項第(七)、(八)、(九)款約定造成之糾紛與所受損失,由學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與後果,概與本公司無涉。六、智慧財產權
(一)學員同意其於使用本公司服務及(或)服務期間所參與之相關錄影、錄音及文字、圖片檔等內容之相關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可自行利用,包括但不限於系列產品之編輯與研發、會員觀摩、業務推廣、產品發表或銷售之使用,學員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擅將課程之錄音、錄影或教材內容,公開播送或販售,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與第三人知悉、持有及利用。
(二)學員於使用本公司服務中時接觸之名稱、商標、服務標識、技術、教材、影片、圖像、廣告資料、錄影檔及其他相關資料之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本公司所有或由本公司合法取得授權,非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學員不得以任何目的和方式使用,亦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人利用。如有違反,本公司有權暫停學員使用本公司服務之權利外,經本公司通知限期改正,學員逾期仍不改正者,本公司有權終止學員之服務契約。
(三)學員使用本公司服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學員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本公司遭受第三人侵權指控和起訴等,造成本公司聲譽和經濟方面的直接和間接損失時,學員應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本條前述各款規定不因學員帳號終止或關閉、停止使用本公司服務或本使用條款變更、解除或終止而失效。七、條款修訂
學員同意本公司得就本使用條款內容及相關資訊為不定期修訂,並於公告後正式生效,學員如不同意修改內容,應於公告後七日內告知本公司。若學員於本使用條款修訂公告後仍繼續使用服務,則視為其同意遵守修改內容。